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兴宁市曙光新苑的业主们,在万般无奈下特向您写此检举信,望为我们做主。
我们检举现任曙光新苑物业的老板,本小区人,其人与黑社会有关(在上一任老板经营7、8年期间他都分文不交管理费,上门收费还被臭骂)。现他成立物业管理
本来是好事,出钱买平安,但本小区却是出钱买灾难。本小区80%以上的业主都不同意他来管理,所以才会出现大部分业主不主动交管理费给他。但他不思管理方
案,反而请来黑道上的人强行上门收取。如有不从者,马上停电停水,还说谁不服就叫派出所的来。如此蛮横无法无纪的黑道烂仔管理本小区,我们业主谈何安居?
望领导责令政府相关部门调查整改,还我们一个安宁的住居。
为什么那么多业主不愿意缴纳管理费,原因如下:
1、管理不善(没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1)只在小区主门安排一个老人守5个视频监控头,整个那么大的小区没去巡逻过,也没进出登记,任由社会人员进出
小区。(2)小区变成了私人收费停车场。经常引进外来车辆停放并收取保管费为私用。造成本小区车辆停放问题日趋严重,常有车辆停至杂物间门口,甚至管理人
员还特意在佳和楼至连发楼五栋楼间的杂物间门口划出停车位,严重堵塞业主放置杂物间的车辆出入。(3)最有意见的算是佳和楼业主了,他们和鸿运楼一样都是
只有杂物间在小区内的(但鸿运楼已另自管理),只主门上方装了个视频摄像头,就算完成管理?更可气的是每晚10锁门后,我们就得先近小区去杂物间放摩托,
再出小区门到和山河路进楼梯门。请问:有这么整人的么?请条不会动的狼,自己进屋还得绕道回?
2、收费不合标准(支收没公示)。既没有相关物价文件为佐料,一刀切每户30元一个月收费,车辆每辆40元一个月,又没有相关的管理规则,收取费用后没巡
视,没进出登记,任由社会人员进出;每天一名只捡不全扫的清洁工,很多卫生死角(包括各栋的楼梯)都从没打扫过。甚至交了物业费的业主的单车、摩托被盗不
能索赔(物业处曾经告示过:摩托被盗赔1千至1千5百元,单车50元,但没有执行)。
3、管理责任人公众涉赌(带头扰民)。管理者本人在小区内开设麻将馆,聚众赌博从中牟利。据赌场楼上的业主反映,多次吵闹到电告宁新派出所,但出警处理不久又是一样。
4、设备不完善,到处都是安全隐患(只顾敛财,视业主生命财产为儿戏)。刚成立时就有很多业主提出,米乐星这边的出口不能封。这边有5栋一百多户人口需要
从这边出入,但至今为止仍是成立初期围成的铁皮栏墙。如遇突发事件,这边的业主们连逃生通道都没有。他只顾自己敛财,如今管理已有一年多了,仍没计划成立
专项修缮基金,没计划完善本小区内的各项安全设备设施。
自从小区被黑道控制后,我们80%以上的业主都强烈要求解散并更换物业,但主要是怕烂仔报复,造成全小区紧张的局势,人心惶惶,生活在提心吊胆之中。好些
业主的新摩托被盗不但不赔,还多次带烂仔上门收费,业主同他讲道理,解释没缴费的原因,他们不但不听,反而马上就停电停水。如此蛮横无法无纪的黑道烂仔管
理本小区,我们业主谈何安居?现因迟缴费而停水断电,再不管理以后会不会打人抢劫?
我们现根据国务院2007年10月1日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决定检举该非法成立的物业管理机构,请求领导责令政府相关部门调查整改、更换或责令其限期提高服务质量,还我们一个安宁的住居。
附上业主们的心声:
1、让物业管理负责人明确物业与业主是服务与被服务、被雇佣与雇佣关系。物业有义务提高服务质量,业主有权利选择或解聘物业。(别让我们请条狼来咬自己)
2、物业负责任人应有法律备案(要请就请正规的物业公司),应成立物业管理机构,并在宣传栏上公布机构成员信息及联系方式。
3、物业负责人应通知(召集)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在宣传栏上公布。
4、物业负责人应拟订好《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并经60%以上业主同意后方可生效。
5、物业负责人应规范收费标准,并每月公布收支情况。
6、业主委员会应成立物业专管账户,零存统筹,应有计划提升小区内硬、软件设备设施建设。
7、应定期召开业主委员会,商讨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曙光新苑业主们(因怕烂仔报复都不敢署名)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