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主要是对二轮承包耕地进行承包经营权确权,指的是以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二轮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等为基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查成果为依据,完善土地承包合同,落实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农户把承包地变成果园、菜地或养殖场等,这些改变用途的承包地都要按原承包地的面积确权登记,并在登记簿中注明改变用途情况。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与大小确认,需通过外业测绘公司以1:2000的数字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地块、获取电子图斑的基础数据,以图形纹理的形式勾绘农户承包地的权属边界,制作打印工作底图。尔后由镇、村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进行现场指界,由调绘人员标注上图。对外业调查数据及图件进行检查后,制作地块分布图、农户承包地块空间方位示意图等图件资料及公示结果归户表、登记簿、合同等资料,经公示审核无误后再进行签印确认及审核颁证。承包耕地的面积大小以二轮承包底册为基础,结合此次实测面积来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只填写经实测确权的面积。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由国家统一组织开展的,目的是为了稳定和完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我市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的同时,采取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方法在全市逐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