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下区动力健身商户公然在中午一点多、两点多、三点还不到的时间段即开始播放音乐,每晚的健身音乐音量极大,对人民群众的生活起居造成了巨大影响。请问该 商户是否有完备合法的减噪设施?于某些时间大声播放音乐是否合理?对于该商户的扰民行为是否应该依法予以警告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