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名举报刁坊横江人民大厦刘利霞占道建房。刘利霞拆旧房建新时,并非在原址上新建,而是侵占百年老乡道,严重违反市政府 2014年8月23日颁发的
《兴宁市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兴市府〔2014〕59号),刘利霞的违法行为,严重侵犯我家及横江时芳屋村民的利益:
1. 刘利霞的原来房屋外墙跟我家外墙隔乡道最窄处相距2米,现在新建因占道把外墙砌到离我家外墙只隔0.8米。这影响我家以后建房的采光、通风、
排水、安全等问题。
2. 因建房占道严重阻碍横江时芳屋(原南崗老屋)村民的出入方便,现有50多名村民联合签名要求恢复原路。
现举报人及全体时芳屋村民要求兴宁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刁坊镇镇政府相关执法部门按《兴宁市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兴市府〔2014〕
59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法律权威,强烈要求执法机关部门介入制止此违法行为,强制拆除非法建筑,恢复原来乡道。举报人及全体时芳屋村民保留
上访申诉的一切权利。由此造成一切法律后果由刘利霞承担。 以上材料事实清楚,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