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贵局过来调查了解情况,但是处理结果与事实确实不符,处理结果说到的一照多用现象是事实,贵局工作人员过来也应该看到两个招牌,一个是好再来夜宵排挡,一个是寻味斋早餐,好再来夜宵排挡的经营者是本村人,而早餐经营者是大铺人,每月付给夜宵经营者月租及水电租用夜宵经营者的场地,处理结果讲到已经停止早餐午餐的经营也不符,至今早餐午餐一样照常经营,而经营场所是我们投诉的关键,贵局讲到该店办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餐饮卫生许可证,名称:梅州市梅江区好再来排档,经营场所:梅州市梅江区坝园新村43-1号。这正是我们要投诉的,43-1号是沿街店铺,一年前经营场所也确实是43-1号,可是现在的经营场所是坝园新村43号(现更改为秋苑路2号),2号是整栋居民楼,2-1号才是沿街店铺,贵局工作人员两个月前过来也口头责令经营者楼上不能用做经营,但是夜宵经营者至今不听劝告,所以我们才会与该经营者触及《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十七条为由投诉该经营者,希望贵局能够认真对待市民的投诉做出公平的处理结果,如有不详的地方随时联系本人电话13502334897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告知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6-08-01 09:46:52
处理意见 你好,谢谢你的来信,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答复你。
梅州市工商局
回复类型 答复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6-09-09 10:57:57
处理意见 来信人:
你好,收到你的投诉后,我局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秋苑路夜宵排档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发现,该店办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餐饮卫生许可证,名称:梅州市梅江区好再来排档,经营场所:梅州市梅江区坝园新村43-1号。对于“一照多用”问题,经营者称都是其本人经营,不存在另有他人经营的现象,日前他也停止了早餐、午餐的经营。我局工作人员已要求该店经营者认真对待群众诉求,加强与投诉人联系沟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噪音、油烟问题,共建和谐社会。
至于“改变房屋用途”问题不属于工商部门职能范围,建议投诉人向其他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