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壹江南物业有限公司从2016年10月1日起,向业主、住户收取车位服务费、停车费、车位租金,标准分别为:
私家车位:车位服务费,50元/月,单个车位;
车位服务费,80元/月,子母车位。
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停车费,50元/月。
临租车位:车位租金,300元/月,单个车位;
车位服务费,500元/月,子母车位。
以上收费,既没有任何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2015年3月的批复已经过期无效,物业公司依据该批复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的收费标准也应无效),也没有采取任何形式与业主协商,共同约定收费标准。梅州壹江南物业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强迫交易,请政府有关部门迅速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