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五华县公安局根据核查情况,向报警者刘某娴发出“不予立案决定书”。这起不予立的案件究竟是一起怎样的“案件”呢?在当地又造成了怎样的影响?
据了解,11月21日,该局“110”报警台接到刘某娴的报警,称其在华城镇某小学读六年级的女儿小琪(化名)在当天早上8时许去上学途中,遭到2名男青年强行拉上车并用绳子绑住双脚和用布封住嘴巴载到一条乡村小路,上午10时许小琪趁机逃回家中。与此同时,在华城辖区“学生在上学路上遭绑架”的消息不胫而走,甚至有老师在未经警方证实的情况下发布手机信息,在当地特别是学生家长中间引起极大的恐慌。
(红圈内女孩为小琪)
接报后,该局副局长张治标抽调刑侦大队和华城派出所民警对刘某娴所报情况迅速展开调查。通过对小琪上学路上沿途进行深入走访、调阅相关监控视频和耐心询问当事人,最后查明无犯罪事实存在。
原来是当天上午8时许,小琪上学迟到未入校门,担心回到家里被家长责骂,于是模仿电视上有关绑架的情节,编造出其上学行至华城镇汽车站大门口(205国道旁)时,被2名男青年强行拉上车,并用绳子绑住她的双脚和用布封住她的嘴巴,然后将她载到一个偏僻的乡村道路,后趁有路人经过该车时趁机逃回家的情节,以此掩盖上学迟到一事,而其家长信以为真,遂迅速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警方提醒
未经相关部门官方证实发布的消息,切勿轻信并随意转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公众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