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住宅质量保证书”无“白蚁防治”的质保内容,合格吗?
梅州市住建局:
我是梅州万达华府的一名业主。在验收时,发现万达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并无“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且在购房时,万达并未向购房者出具《白蚁预防合同》等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据查,我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2004年(建设部130号令)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必须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 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按照本规定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和 1999年的(建设部72号令)第八条明确规定:“ 白蚁预防包治期限不得低于15年,包治期限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请问主管部门:
1、梅州万达的“住宅质量保证书”无“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是否违反了我国相关的法规和管理条例?
2、如果梅州万达没有对新房进行白蚁防治,为何可以合格验收?如果在建时有对新房进行白蚁防治,为何“住宅质量保证书”无“白蚁预防的质保内容”?
3、“住宅质量保证书”无“白蚁预防的质保内容”,如果在15年内,房屋发生了白蚁危害,开发商是否要承担责任?
以上几点恳请主管部门给予释疑解惑,维护业主们的合法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