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富力城A区共有2349套商品房,地下车库停车位数量为2300个。
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方能出售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售车位、车库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区域全体业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拟出售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出售价格。拟出售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房屋套数时,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车库。
据了解,现富力城出售车位有不少是一户购买2个车位,甚至是一户购买多个车位的,如此明目张胆的违规行为,为什么有关部门不去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