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房,原本是件值得庆贺的事情。不过,近一年来,购买了五华县水寨镇某楼盘的业主们却是愁得,既吃不好也睡不香!业主们说,他们期待已久的新房,迟迟没法交付不说,今年8月份竟还被法院给查封了。啥情况?
坐落于五华县水寨镇河堤旁的一栋高楼气势恢宏,外层防护架已经去了大半,露出黄色的外墙。几名业主告诉记者,他们所购买的,正是这栋临江而建的楼盘。不过,当初签合同,约定在2015年12月31日交房。可现在,大伙却仍只能“望房兴叹”。
业主说法:
业主们告诉记者,开发商迟迟未能交房,他们一颗心跟着忐忑不安不算,就连原本对未来生活的一系列安排都给打乱了!
业主们说,房屋无法按时交付,他们尚能等待。而今年8月份,一则《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查封公告》,称他们的房子被查封了,让他们瞬时“懵了圈”。其中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她于2014年7月购房,交了13.8万元的首付,同时签了一份《业主权益协议书》,但却没有进行网上登记。
在业主提供的《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查封公告》中,记者看到,该楼盘一期1、2、3号楼,二期D\E\F栋于2016年8月18日被查封。不过,在8月18日前已预售的除外查封。
业主表示,目前有137户已备案的未查封,150户没有备案的被查封了。
业主们说,因为这些事,他们买房的兴奋劲是一路跌到了谷底。那么,事情是否真如业主们所说呢?记者来到该楼盘售楼处,不过却并未见到相关负责人。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
记者来到五华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产籍管理股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上述业主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楼盘除了138套已预售房屋外,剩余300多套(包括部分已售、未登记预告房屋)确已被查封。
据了解,该楼盘手续合规,各项证照齐全,楼盘质量并不存在问题,目前也仍在施工中。而会被法院查封,是由于外部债务原因所致。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前他们就已接到部分业主投诉。相关部门也成立了专责工作组,做好协调善后工作,要求开发商尽快完成房屋交付。另外,在动员购房户尽快完成登记确认的同时,也加强与越秀区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维护业主权益。
购房签了协议,仍旧被法院查封。相信不少业主至今仍纳闷,这一纸协议,难道没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吗?购房时,要注意些什么,才能尽可能地规避这些风险呢?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黄长云律师表示,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协议或合同,仅仅约束于交易双方当事人。只有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也即是我们通常所称的“网签”,购房者才真正取得了房产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如果没有进行预告登记,那么合同标的物的物权购房者还没有取得,作为人民法院,是可以进行查封的。
那么,一旦发生房产被查封的情况,该如何解决,就成了摆在购房者面前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了。黄律师表示,遇到此情况,购房者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查封方面的异议,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合同、付款依据等,法院在接到异议后,将会进行审查。
黄律师说,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购房者买了房子,并付了钱。虽未能及时“网签”或过户,但购房者本身不存在过错;那么,人民法院可依法对房产进行解封。另外,如果房产最终仍被查封、处理,那么,购房者可向开发商进行索赔,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律师提醒:
类似于房产、土地这样的不动产,本身价值较大,且权利的识别是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备案。所以,市民在购买时,要增强风险意识。
除此之外,律师还建议,购房者在进行房款的支付时,应尽可能把比较多的购房款,放在房子过户后进行支付,以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买房是大事,该注意的事,可一点都不能疏忽。希望业主们早日拿到住房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