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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独生子女的父母奖励标准不变

mz168 2016-12-19 11: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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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梅州的市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出“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最新政策”等内容的信息。有些信息称明年起“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以后每月拟奖励3000多元”;有些信息则写道“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可加发5%退休金”;有些信息则写道“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明年起每月提高到430元”等。

梅州市卫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梅州市计划生育奖励分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含独生子女、纯二女扎、婚后未育家庭)两种,对于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可提前1个月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扎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奖励金分别按城镇每人每月80元或农村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方面,对过去各年龄段单位退休时或企业关停并转、改制、破产时,已经享受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补助金的,不再改变原奖励补助形式,不再享受此次每月80元的奖励政策。此外,在领取以上两种奖励金后又再生育(收养子女)、户口迁出、死亡的奖励对象应取消或终止其奖励待遇。


目前,梅州市计划生育奖励金发放标准仍是城镇每人每月80元或农村每人每月120元。暂时还没有收到任何有关“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补助金”相关政策会有新变化的通知。


据了解,全国各省各地计划生育奖励金发放标准不一,广东省处于珠三角地区的部分地级市由于经济发达,计划生育奖励金发放标准略微高一些。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多是每人每月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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