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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一小伙一言不合就拔刀伤人

mz168 2016-12-24 21: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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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时间,报道了一个年轻小伙儿两次在公共场所带刀出现,其中一次还捅伤人的事儿,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今年刚满19周岁的何某军被告上法庭,近日,该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了。


2015年6月24日凌晨3时

  事发当天,何某军的朋友胡某在梅城一家酒店与人发生冲突。为帮胡某泄愤,何某军等一帮人在酒店内砸坏了不少物品,何某军更手持砍刀用言语威胁欲用手机拍下现场的酒店保安。


2016年6月8日凌晨2时

  事发时,何某军从梅城一间酒吧优哉游哉地出来时,手里正拿着一把刀!只见他径直走向被害人邓某,一阵推搡后,对方的白色短袖上似乎有一大片血渍……


  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何某军被告上了法庭。梅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何某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合并总和刑期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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