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几年,关于子女分老人家房产的新闻时有发生,最近五华就有一起因为老人家要卖房,结果要给自己子女分钱的案件,事情经过是怎样的呢?就跟着我们记者去了解一下。
去年刚丧妻的张伯考虑到自己年岁已高,就打算变卖住了二十多年的步梯房去换购电梯房,但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两个大女儿百般阻挠,声称女儿也有权利继承母亲的遗屋份额,不同意变卖。
万般无奈的张伯就只好一纸诉讼将五个子女一同告上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并依法分割房产,维护其合法出售房屋的权利。
近日,该案经五华法院审理后,判决该房屋归张伯所有,但张伯应分别支付31666.66元给五个子女。估计大家都会感到很惊讶,为什么张伯变卖自己的房子还要给子女分钱呢?记者就这个问题咨询了刘律师。
广东法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刘中强:在这个案件当中,法定继承人是张伯的五个小孩和张伯,查明张伯配偶的父母已经去世,所以他的法定继承人有五个子女和配偶,所以做出张伯老婆那份占二分之一,当中以六份去处分。
张伯的房子按当时的市值为38万元,所以张伯的老婆那份就是19万元,按照6份进行平均分配,所以就有了之前的一份3万多元的支付金额。对于这个案件,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市民:如果老人家得这几份钱,我觉得都很合理,换个角度来说,抚养老人也是子女的义务,不管能不能分这个钱。
市民:子女要给老人钱才对,要帮老人家买房子,一个老人家那么辛苦,要让老人安享晚年。
市民:如果是我,我就不会争这个遗产,如果老人自己有一份钱在自己身边,起码会比子女身边轮流照顾要更好一些。
俗话讲“百善孝为先”,大部分市民认为作为子女,还是要充分考虑老人家的实际情况去协商处理,而不应百般阻挠。其做法实有不妥之处。
刘律师告诉记者,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利,最好就预先立遗嘱。在立遗嘱的过程当中,可以把财产由配偶进行继承,也可以从子女当中某一个人或者少数人继承。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张伯这样情况的发生。
广东法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刘中强:对于老人赡养是婚姻法继承的一个法定义务,也就是说子女有继承的权利,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