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相关领导:
现在梅县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贴出告示,12月12日要在我们小区的草坪建2栋套房。业主再次无比的震惊。2011年4月份,这个公司在我们小区保安室门口贴出一份“天秀新苑A区建筑规划图”和一份所谓的公告。一经贴出,全体业主惊愕万分,义愤填膺。这件事情平静了5年,再次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已经在这完整的小区生活了15年了。现在,现在又要把我们的草坪建成2栋套房。望相关领导将心比心,我们简直死了的心都有了。
一、此所谓的规划图与开发商在售楼时向业主出示的规划图出入很大,破绽百出。当初,开发商向我们作出的承诺我们记忆犹新:
1、在售楼时,他出示的整体建设规划图并没有E5、E7、E4、E6栋,该开发商还向全体业主承诺:A区的儿童游乐场和运动场会保留,小区花园(含草坪绿化带)属全体业主所有,不再作其他建设用途,一定保持原貌。在部分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边有明确的买卖承诺“按二期工程规划平面图保留区内儿童娱乐场和公园”的条款(有业主的合同为证)。在第一届天秀新苑业主委员会成立时,该开发商又向全体业主作了此公开承诺(所有与会业主为证)。
2、2006年底,该开发商强行拆除原有儿童游乐场和运动场,在该处建设了E5、E7栋。拆前,他曾向全体业主承诺将在新楼底层(即原有儿童游乐场和运动场所在地)建设儿童活动场,该处二楼作老人活动中心,但大楼落成,该栋楼底层只保留了一间面积约为40平方米的公共活动室,其余均被建成商业用途的车库和杂物间,二楼为四套商品房,他的承诺又一次化为泡影!损害了业主的权益,深深地伤害了业主的感情。
3、该小区有儿童游乐场和近万平方米的小区中心公园是人尽皆知的(有梅县电视台广告及售楼宣传单为证)。
但现在贴出的规划图显示:我们仅存的公园活动场所上是E4、E6两栋各为8层的商品房。这一次次的行径不得不让我们匪夷所思!
二、“建设幸福梅州、和谐梅州”是政府十二五规划的中心任务,也是长抓不懈的头等大事。如果E4、E6两栋商品房真的审批通过而且被建成,我们小区业主的绿色从何而来?我们的“幸福”、“和谐”如何得到保障?我们小区共有270多户,近2000人。如果这仅剩的公园绿地被挪用建作8层的商业房,我们的人均绿化面积、人均活动面积还有多少呢?如果这些基本的要求都不能得到保障,我们的身心健康、幸福和谐又怎能得到保障呢?那么我们政府的“绿色梅州、幸福梅州、和谐梅州”的建设又该如何落实呢?开发商此举严重侵害了我们天秀A区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并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幸福梅州、和谐梅州,实现绿色经济崛起”方针背道而驰。
三、如果按现在所谓的规划图建成,将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火灾、地震等灾害发生,密集的楼房、如此密集的人口,在如此狭小的通道、极为有限的空间中,如何避险、逃生呢?
万望相关部位彻底查清,到底这次的审批是否合法?我们全体业主要求梅县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兑现在E5、E7栋底层建设儿童活动场所,二楼建设老人活动中心的承诺;二、立即停止对公园草坪挪作他用谋利的行为,保持公园草坪原貌。
住房规划建设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事关住户的身心健康及子孙后代的幸福,岂可儿戏?我们天秀A区的全体业主强烈请求主管部门为我们做主,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还我们绿色家园。
新县城区政府斜对面天秀新苑A区全体业主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