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12月4日前往广汽本田4s梅州店(位于梅县区剑英大道)进行车辆保养,此部车辆购买时,该店赠送9张100元机油代金券,并承诺我日后汽车保养中可以抵对购买汽车机油费,并且在该代金券的背部写明了使用规则。本人按照使用规则在汽车首保中成功使用了一张券,直到昨天,本人按照保养手册要求,于5000公里时候开去4s进行定期保养,4s的工作人员要求我车要进行一系列的不必要检查,从而提高工时费用,如果按照常规保养来看,我5000公里的车辆只要更换机油、机油滤和添加喷油嘴清洁剂,这些费用本人均无异议,但是4s表示如果我单纯做这三项,不能使用机油代金券对机油费用进行抵对,本人认为,我5000公里的保养属于抵扣券背面注明的常规保养,而4s店认为必须按照他们经营店提供出来的6项保养服务,才能视为是定期保养,对此我本人也咨询了广本总部400电话,电话中答复我就算只换机油及机油滤,也属于定期保养范围,因此我经过长时间沟通与对方仍然各持己见,因此特在此处投诉,认为:广汽本田4s店提供的抵扣券背面的条款说明属于格式条款,在赠送时应该负充分说明义务,并且在定期保养四字中应列明具体的保养项目,否则应该参照市场交易习惯,对此类条款的解释偏向非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并且此类宣传手段已经构成虚假宣传,引起消费者的误导,且造成消费者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油耗费、车辆损耗费等。恳请主管部门对该类行为严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