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特咨询几个问题,急盼回复,谢谢
1、经了解,2013年修湖梅公路需要征生产队的山,一个生产队有四户人,我们属于其中一户里的个人,在80-81年分山时还有我的份,82年我的户口才
割走到深圳。按道理分山的补偿我是有份的。可是你们只通知了每户的代表。最后代表把钱拿走了,我们确毫不知情。没有领到一分钱的补偿。
2、我们需要了解当时征山的补偿是按什么政策和标准去领的。是否有相关文件可供了解或有相关路径咨询?如我是符合补偿的其中一员,那么我们则需要去追索当
时公领走所有补偿的家庭代表。急盼回拖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