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12日)上午,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伟建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只许租不许售
针对小区开发商可不可以出售停车位的问题,陈伟建表示,小区内依法办理了规划用地手续及报建手续的地下停车位,开发商在取得产权证后,可以依法转让或出租。若规划为地下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车场,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使用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可以出租但不得出售。
另外,小区的露天停车位(除规划为开发商专有部分外),属于小区内全体业主所有,经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可进行出租经营,但出租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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