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8日,梅州市作风治理暗访组到大埔县进行暗访,发现银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人蔡某权无故缺岗。
2月8日14点50分,暗访组来到大埔县银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公室。经现场巡查了解到,该所当天应到三名工作人员,其中一人在农业站岗位上兼职,另一位工作人员准时到岗,而该所负责人蔡某权却无故缺岗。
面对暗访组成员,该镇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工作的负责人黄某锋,试图为蔡某权的缺岗行为遮掩。
在暗访组同志和该镇相关领导的追寻下,蔡某权才于15时40分匆忙赶回办公室。对此,蔡某权也承认自己的行为属于缺岗行为。
蔡某权无故缺岗已是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但令人不得其解的是,该镇安监办安全巡查员李某婷竟在2017年2月8日《银江镇干部职工考勤表》中为蔡某权签到打掩护。
此外,作为该镇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工作的负责人黄某锋,对蔡某权无故缺岗的行为监管缺失、不敢担当。
这种情况出现在政府部门实在不应该,如此的工作作风是到了严抓不可的时候了!
经中共大埔县纪委调查核查:银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人蔡某权在2017年2月8日无故缺岗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属实。同时,该镇安监办安全巡查员李某婷存在违规代他人签到的错误,该镇分管负责人黄某锋对监管对象存在监管缺失、不敢担当的事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 ,中共大埔县纪委于2017年4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1、对违反《银江镇机关内务管理制度》,未按规定执行干部职工请销假及外出报备制度,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擅离职守、无故缺岗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大埔县银江镇人社服务所负责人蔡某权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监管缺失、不敢担当的大埔县银江镇分管负责人黄某锋进行诫勉谈话;
3、对违反工作纪律私自在《银江镇干部职工考勤表》中代签到的大埔县银江镇安监办安全巡查员李某婷进行诫勉谈话。
梅州市纪委监察局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5.1”节来临之际,各级作风治理暗访组要加大对“节日腐败”和“节后松散”等问题的明查暗访力度。对暗访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先在“作风治理曝光台”曝光后再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