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年轻气盛的少年在一间理发店相遇,互看对方不顺眼便四目相瞪。后双方通过电话联系,先在通话中发生口角,后又约定于某地叫上 “兄弟”一较高下。近日,五华法院审结了该起聚众斗殴案,判决小陈(文中人物均用化名)有期徒刑3年。
2016年8月一晚,小陈在五华县某理发店剪头发,看到刚进店的小达有些嚣张就扫视了他几眼,这时小达也盯着他看,两人互看不顺眼,四目相瞪。由于小达先行离开,当晚双发未引发争执。但事后,血气方刚的小陈觉得自己遭到蔑视,甚是不爽,就通过他人联系到了小达,两人在电话里发生争吵,并约定明日在某巷口里打架。翌日,小陈纠集朋友小张、小俊 (均另案处理)等7人分别携带着砍刀和水管到约定地点找小达,而小达只带了小辉一人前去。到达现场后,小陈人多势众,围着小达和小辉就是一顿暴打,导致小达等2人身体多处受伤。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陈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造成2人轻微伤。究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鉴于小陈能坦白认罪,依法从轻处罚。 (李仁泰 吴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