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三角镇御景东方小区领域6领域8两栋楼的二楼住房被商家改成商业用途,据说老板说用于经营布艺生意(目前正在装修,其中领域6二楼四套住房被打通),利益业主均反对将住房改成商用,根据物权法,此种情况是违法的,请问: 1.此类情况是否属于贵局管理?如是,恳请贵局进行依法处理; 2.具体情况可与贵局哪个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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