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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交警部门开展伪造变造号牌车专项整治行动

mz168 2017-5-16 20: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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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为扎实开展《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专项行动》及“猎豹行动”,有效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平稳有序,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不断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严厉打击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套牌、假牌等各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成功查扣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小汽车2辆。

是日上午,交警大队兴南中队民警发现粤BDTxxx的小车有伪造变造号牌的嫌疑,执勤民警随即对该车的行驶轨迹进行分析预判,对该车可能经过的路段加强巡查。


11时10分许,民警在205国道与兴合线路口红绿灯附近路段成功将该车拦截,经现场检查及询问,该车驾驶人钟某如实交代了将车牌变造以逃避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的事实。


同日下午15时,交警大队兴城中队执勤民警在巡逻至曙光路联康威尔思路段时,查获一辆车牌为粤A53xxx的小车。


经询问,该车驾驶人蓝某如实交代其将原车牌的“V”变造为“5”以逃避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的事实。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驾驶人钟某和蓝某作出罚款5000元、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经统计,此次行动共查扣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小汽车2辆、假牌、套牌汽车2辆、逾期年检汽车2辆、涉牌涉证摩托车36辆,查处酒后驾驶1人,行政拘留2人,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60多起。

交警提醒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并查处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假牌、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对涉牌涉证车辆实施精准打击,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并依法对驾驶人实行顶格处罚,决不手软,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法律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3项、第96条第1款第6种行为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罚款5000元、记12分,并处拘留15日以下。


(兴公宣  图文/ 曾繁光 罗木君   编辑/ 叶远明   责编 /彭国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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