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兴宁市公安局依法对非正常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王某城、丘某文分别作出行政拘留5日、10日的处罚,依法有力打击非正常上访、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经查,王某城、丘某文位于兴宁市福兴街道的土地涉及政府拆迁范围,按照赔偿协议被依法拆迁,但他们认为征地拆迁过程不公平,对此表示不满,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并于今年5月23日到北京非上访区拟进行上访,被北京警方查获。
5月23日,工作人员将王某城、丘某文从北京带回,因他们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兴宁市公安局依法对王某城、丘某文作出行政拘留5日、 10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依法依规信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项合法权益,但绝不能以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等非法手段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越级或到北京非信访部门非访滋事,要挟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属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国家信访条例,逐级有序信访,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理性维权,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