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万象江山一期的业主,向您联合反映鸿兴投资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和擅自更换物业的问题。
自2014年以来,鸿兴投资公司一直在户外广告、宣传册上宣扬万象江山将聘用国家一级资质的客天下物业,为万象业主提供金牌物管服务。基于这一点,我们与鸿兴投资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此后陆续有四百多户业主和客天下物业签订了服务协议。令人气愤的是,2016年12月鸿兴投资公司竟然不顾多数业主的联名反对,擅自将客天下物业变更为只有三级资质的正华物业。鸿兴投资公司前后不一、无视业主的做法,违背了当初的承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业主的正当利益,涉嫌广告欺诈,并破坏了梅州市商品房的市场秩序。我们强烈呼吁政府有关部门督促鸿兴投资公司信守公开承诺、遵守合同约定、停止违法行径,尽快将正华物业换回客天下物业。
梅州市工商局 处理时间 2017-05-24 15:05:03
处理意见
魏某某某某:
你好,收到你反映鸿兴投资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和擅自更换物业的信件后,我局指派执法人员与当事双方进行联系,经我局调查了解,该宣传册是鸿兴公司的前期宣传册,且万象江山第一期业主入住时,确实是由客天下物业进行管理。后因其他原因,客天下物业于2016年12月撤出万象江山,2017年1月由正华物业进行接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以上调查情况,鸿兴投资公司未进行虚假宣传。
宣传册是客天下,实际又不是,这个既定的事实却被贵局判断鸿兴投资公司未进行虚假虚传,那么请问贵局下此定论的相关法律法规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