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潭下镇杞水村村民在梅州168“联名举报上届村委书记张展群”问题的回复
7月22日潭下镇杞水村村民在梅州168“联名举报上届村委书记张展群”的问题,现针对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一、反映杞水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展群存在违规发展党员的问题。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成立专项调查组对此问题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组查出在2009年5月至2017年5月张展群担任潭下镇杞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张展群并未将张文胜、张燕辉、林绿洋的入党材料报潭下镇党委审核备案,导致出现张文胜、张燕辉、林绿洋、林日强、蔡建成、张彬权等6人的党员身份不被潭下镇党委认定的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反规定程序发展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精神,我镇党委、政府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对林日强等6人的党员身份不予认定。
2、给予张展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要求杞水村党支部在这件事情上吸取教训,强化对入党过程的监督,坚决把住党员发展入口关,用严肃、公正、严格的方式发展党员。同时,2017年7月12日在杞水村全体党员大会上宣布处理决定。
二、村民反映原村书记、主任张展群,滥用职权、贪污腐败,违反国家规定村务公开制度,村委会计和出纳自己兼任。收入支出自己理,收多收少从不公示,十多年来从未清算过,村民无法了解村务等问题。按照上级的相关规定,各村党务、村务必须每月在村委宣传栏进行张贴公示,并有相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同时,村账务实行“村账镇管”,每月由镇财政所进行清理结算,对村里收入支出的每一笔款项进行审核,并在村公开栏和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不存在上述村民反映十多年来从未清算过,村民无法了解村务等问题。
潭下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