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五华县岐岭镇王化村河头坝村民反映,今天(9月26日)上午,岐岭镇、王化村委派人来说这两天要拆除几户人家93年至96年左右建的养猪的房屋,说是为了要建当地卫生站,但是却没有任何公告文件,只是口头通知这几户人家。同时村民表示,卫生站目前建了一半,闲置在那里也有大半年了,根本也还没建好,如今却要强行拆除,更不明白的是没有任何关于拆除赔偿、安置之类的说辞,实在是没天理。难道政府相关部门就是这样为百姓服务的吗?
编后语:美丽新农村建设,是每个村民应该要积极支持的事,如今在当地建卫生站,也是利民之举,周边环境也应该做得更好,这样方可为百姓更好地服务,但是如今却因建卫生站侵犯了个别村民的合法权益,这样是否妥当呢?毕竟村民建房屋和添置其它物品花费了钱!政府相关部门是否可以考虑采用置换补偿等方式,再将那些房屋、土地统一规划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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