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我们是五华县人民政府潭下镇福灵村村民,五华县计生局是我村的对口扶贫单位。二0一五年十月。县计生局向我村困难户发放了一批扶贫款六十多万元,每户平均一万元。
当时村委干部通知了我村六十三户人家签名,然后将一千元分二次发放给签名户主。经查明,县计生局的对口扶贫款六十多万元,每户平均有一万多元,而真正的扶贫户才领到一千元,是扶贫款项的十分之一,剩余款项被克扣,何去何从,下落不明。
村书记叶丽霞私下购买焕文、新泉、森才、东良的水田共约1600平方米:在福灵村老山背后鸡嘛四斗兴建七座风水墓地:,在兴宁市
火车站宁江新城花园购买两套商品房。
请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还村民一个公道。并要求严肃查处当事人,以上举报,请求上部门尽快查处。
村民签名:黄展环、李木森、黄金祥、黄耀群、连香、黄镜清、刘清凤、李文胜、李远雄、黄汉波、李金胜、 黄广忠、朱丽霞、黄职华、吴玉梅、陈巧珍、李远红、曾会珍、黄福胜、李永青、黄德良、周明连、李孟安、黄国良、黄达良、李振古、张宏香、连香、张兰芳、古思英、卓秋英、曾良华、李育杰、黄玉英、李远群、李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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