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2017—2020年,广东省财政计划安排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奖补资金313亿元,对省定贫困村新农村示范创建工作予以奖补,支持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促进农民脱贫奔康致富。
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奖补资金分为普惠性奖补和叠加性奖补。其中:普惠性奖补,对考核达到整治标准的村按平均每村1200万元标准安排。奖补资金视进度、质量采取退档递减方法安排,进度快、质量好的多奖补,进度慢的少奖补。2018年底通过达标的,省财政按每村1400万元标准安排;2019年底通过达标的,省财政按每村1200万元标准安排;以后年度通过的(不迟于2021年底),省财政按每村1000万元标准安排。叠加性奖补,对考核达到示范标准的村或开展文化古村落保护开发等叠加任务的村,按平均每村300万元实行叠加性奖补。
梅州共有349个省定贫困村,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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