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县截至10月26日到11月28日违法未处理车辆信息公布以下:
交警提醒:交警部门将不定期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公布一批3次以上未处理违法车辆。
法律链接: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行驶证;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驾驶证,直至车辆相关交通违法消除。
平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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