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梅州城区(含市直、梅江区、梅县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单方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调整至2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调整至30万元。
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