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扣分以来,众多车主惊呼驾照12分不够扣。“僵尸驾照”持有人从中看到了有利可图,“分贩子”趁机坐地起价。驾照分数买卖生意红火,从去年的1分100元涨到了现在200元、300元不等。
超速50%以上一次性扣12分,冲两次红灯就要重新参加考试……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调整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记分项也由38项增至52项。在车主们惊呼“史上最严交规”让12分完全不够扣的同时,买卖驾照分数的生意愈加火爆。购分价格也从去年的每分100元上涨到200元、300元不等,不少“分贩子”也因此而发得不小横财。
但公安交警部门提醒车主,切莫卖分求财、买分消灾,从而因小失大。驾照分数的买卖行为双方都涉嫌违法,妨碍了行政机关正常执法。一旦查实或将面临行政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开车的朋友肯定知道,为了“安全过渡”自己的交通违法记录,不少车主都会想方设法借驾照来“销分”,甚至为此花费几百上千元,而另一部分有驾照的“本本”族,也会兜售自己没扣掉的分数。这种信息大家肯定也看到不少,甚至不少网友也买卖过驾照分!许多人其实知道这是违法的事,可还是会去做,不少司机也都抱有侥幸心理,茫茫车海,哪会查到自己头上。
案例:
在2017年12月28日,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首宗买卖分的案件。在2017年6月5日,邱某昌(男,30岁,河源市东源县人)使用自己的驾驶证处理粤SD5WXX号小车在2017年1月8日13时12分发生在五华县238省道的交通违法(违法代码:1721A,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未达100%,处1000无罚款扣12分),同月21日邱某昌又使用自己的驾驶证处理粤ADXXQ1号小车于2017年1月8日13时35分发生在五华县238省道的交通违法(违法代码:1721A)。案发后,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五华县公安局华兴派出所等有关部门配合,传唤邱某春到案。经讯问,邱某昌对二次卖分非法赚取人民币5000元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五华县公安局依法对邱某昌作出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追缴违法所得5000元。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亲爱滴司机大佬们,你们可长点心吧。这不,2017年7月底,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了广东省驾驶人涉嫌买卖记分黑名单(第一批)。黑名单涉及到的驾驶人,涉嫌利用系统漏洞使用同一驾驶证大量记分,买卖分特征明显,交警部门将暂停该批驾驶人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业务。查证属实的,对违法人员依照法律严格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以下行为将列入交警部门核查范围
1.非法获取他人信息买卖记分的;
2.通过中介或者网站买卖记分的;
3.违法处理后马上投诉记分称被他人盗用信息的;
4.同一人驾驶证在短时间内分别在多个不同行政区域处理违法的;
5.非法在互联网注册非本人用户处理违法的;
6.交警窗口周边中介代办违法记分的;
7.互联网有涉本地市违法处理网站广告的;
8.同一人多次满分教育学习考试的;
9.内外勾结,违规处理违法的;
10.非驾驶证本人处理违法的;
11.一次清分数值多达数百分的;
12.同一驾驶人处理多辆机动车记分的;
13.其他可疑线索的。
【警方提醒】
亲朋好友间“借分”也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用他人驾照代扣分,性质其实就和交通肇事者找人“顶包”一样,不管是“借分”还是“买分”,抑或是做“黄牛”、“中介”,都属于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那亲朋好友间“借分”也要受罚吗?“只要是不合规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证据确凿,会视情况进行行政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
对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销分,或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将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并对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进行调查。
代扣分违法成本高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假如你买卖驾照分数被公安查到,就可能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的结果。与此同时,因为驾照分扣除是有记录的,卖分给了别人,系统就会默认驾照所有人是违法处理人,也就是说,花钱买分的人如果在违章时还出现了违法行为,例如肇事逃逸,那么驾照卖分人有可能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有照一族”们,买卖分的违法成本太高,千万别抱侥幸心理动歪脑筋,驾驶证上的分数该怎样就怎样吧。(五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