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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mz168 2018-1-17 0: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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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中考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更好地发挥中考对我市初中、高中教育的引领作用,同时与我省高考改革相衔接。经广泛征求意见并认真研究后,决定对我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有关招生录取批次安排、特长生招生办法等方面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一、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批次


目前,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共分五个批次,为有利于营造高中学校良好的竞争氛围,有利于发挥各高中学校办学积极性,有利于为考生创造公平的选择机会,2018年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批次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共分为四批,具体各批次录取学校安排如下:


第一批:全市10所示范性高中,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

第二批:全市6所省一级学校,五华县高级中学、兴宁市兴民中学、兴宁市齐昌中学、丰顺县实验中学、梅县区畲江中学;

第三批:全市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由市统一设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四批: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二、调整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


1、计分办法:

体育、音乐、美术类特长生招生录取总分由文化分即中考成绩(满分1040分)和术科分即学校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满分1040分)按比例折算合成,其中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


2、录取办法:

将体育、音乐、美术类特长生录取安排在各批次的提前批进行。


第一批招生学校招收特长生录取办法,由市统一分别设定文化分和术科分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各624分(各招生学校可根据实际上调本学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市招生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各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成绩(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合成后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批次的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


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情况,按考生文化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科分值和中考总分与2017年中考相同,即各科卷面成绩按100%计入中考总分,中考总分为1040分。2019年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科考试时间仍然按省规定,安排在初中二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速将本通知发至各有关中学,并做好宣传工作。


梅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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