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工程运输车(俗称“泥头车”)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不少“泥头车”车主和驾驶人私自改装车厢,存在超载、超速、飘洒、违反标志标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也影响了道路卫生整洁,损害了城市的文明形象。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部署,集中警力多措并举治理“泥头车”,防事故保春运安全。
近期,兴宁市涉及城市工程运输车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2月1日在205国道财政局侧就发生一起搅拌车与摩托车相碰撞致一死一伤的交通事故。为吸取教训,防范于未然,2月2日,交警大队陈胜涛大队长到兴南中队集中约谈辖区宁江、丰江、鸿源、塔牌、友帮等混泥土搅拌企业责任人,及上门约谈问题突出企业,向他们通报辖区涉及搅拌车交通事故及当前面临的严峻的交通形势,并对下一步如何加强混泥土搅拌车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同时采取现场督办整改存在问题、现场签订《兴宁市混泥土搅拌企业及驾驶人管理承诺书》等形式,从而让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让驾驶人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
集中优势警力开展“泥头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日常巡控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不定点地严厉打击“泥头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超载超速、飘洒运载、违反标志标线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记分的一律记分、该扣车扣证的一律暂扣,及时消除“泥头车”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始终保持对“泥头车”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
经统计,当天共查扣泥头车4辆,查处沙土车无加盖防洒措施8起、污损号牌7起,泥头车其他违法行为12宗,对企业、车队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并电视台《城乡一线》通过曝光此类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收到良好效果。(兴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