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对五华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陈逸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逸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送礼;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用公款报销个人请吃费用;截留套取公款,部分用于个人开支和私分,涉嫌贪污犯罪。
陈逸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观念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逸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