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单位详细答复。鸿都帝景湾威尼斯3栋为塔式建筑,建筑层数为17层,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而且是2016年4月5日验收合格,核发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梅市公消验字[2016]第0046号)。本人还有点疑问,请原谅本人不专业。该栋楼在17层上去有且仅有1个电梯机房,且机房门是机器专用间,必须上锁,未见你所说的防烟楼梯间。电梯分为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和消防电梯,你说该栋楼设有消防电梯,但是现在使用的2台电梯都是普通乘客电梯,根本不是消防电梯。
据不完全了解,全广东省不超过20台消防电梯,梅州全市无1台消防电梯。
因为消防电梯首先在建筑设计上必须在电梯门前应当设置防火前室。其次,应当设置2套供电系统,这两套供电系统不是从同个变压器输出的电路,而鸿都帝景湾仅有1个变压器,且电梯内供电电缆要进行防火保护。第三,消防电梯设置有消防电梯象形图标志,且不得用于运送垃圾或者货物。
综上所述,鸿都帝景湾威尼斯3栋是否仍然符合要求?你局是否重新对该建筑重新进行消防验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