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明确 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 建金[2017]246号 第七条 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请贵单位查明实际情况,并给予帮助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