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查通报
2018年3月15日7时49分左右,G205国道兴宁市宁新阳光村三洋加油站门口路段,发生一宗三轮摩托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驾驶三轮摩托车当场逃逸。为尽快破获此案,现公安机关敦促肇事者到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请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对举报属实破获此案的,根据《梅州市公安机关关于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活动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给予重奖。
联系人:钟警官 刘警官
联系电话:110、13826699122
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