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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议!竟在自家房屋容留他人卖淫

mz168 2018-4-28 23: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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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可偏偏就有人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变成情色交易的淫窝。近日,梅江公安分局民警根据工作中掌握的线索,在梅江区城北镇一自建房抓获涉嫌容留卖淫犯罪嫌疑人林某(女,48岁,梅江区人),并当场抓获4名涉黄违法人员。

近日,城北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日常走访群众的过程中,发现城北镇高峰桥附近一发廊非常可疑,经常在黑夜里会有不同的男男女女出入。


通过几天的缜密侦查,民警还发现这进进出出的男子并不是去理发,店大门也一直是半打开状态,只要有风吹草动,屋里的人就立马把大门关上,民警判断这很有可能是一个涉黄窝点。为了固定证据,一举捣毁这个卖淫窝点,民警摸清了周边的地形,在发廊各个入口安排了警力,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当晚,民警在该发廊二楼抓获正在进行非法性交易的4名违法人员,并将涉嫌容留卖淫的犯罪嫌疑人林某一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审讯,林某系该房屋主人,偶然从他人口中听说出租场地容留别人卖淫可以赚取不少的利润,便产生了容留他人卖淫的念头,主动多方联系卖淫女,并借着自家一楼经营理发店的幌子,将二楼住房提供给卖淫女和嫖客进行性交易。据林某交代,其多次介绍、并且容留妇女在自家二楼房间内接待嫖客,同时对其当天在家中与涉嫌卖淫嫖娼人员黄某香、陈某秀、池某光、王某华四人商谈好价格后,容留其在二楼房内进行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因涉嫌介绍、容留他人卖淫罪被梅江公安分局刑事拘留,黄某香、陈某秀、池某光、王某华因涉嫌卖淫嫖娼行为被该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梅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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