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刘心德是东石大水坑人,根据粤卫(2013)166号规定和要求,每月应该可领900元,为何从13年开始每月只有720元,还有180元哪去了?这部分是属哪个部门补发的?既然是省上规定的,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给个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