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深夜到派出所“报案”,见派出所玻璃门关上,便用脚将一扇门踹坏,结果一脚把自己“踹”进看守所。近日,梅县区警方依法查处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4月27日0时许,梅县区公安分局宝华派出所民警正在派出所值班室值班时,突然听到外面有人推玻璃门的声音,还没等民警上前开门询问,就见一名男子一脚将门踹坏后走了进来,浑身酒气地说要报案,当民警询问他为何要报案时,却支支吾吾,说不出要报什么案,于是民警依法将他带到办案中心约束到酒醒。第二天,该男子宋某浩(男,31岁,梅县区人)酒醒后也回忆不起自己为何要到派出所 “报案”,只记得自己用脚踹了派出所大门。民警从他的朋友了解到,当晚,宋某浩与朋友一起吃饭后喝了不少白酒,饭后又到KTV内继续喝酒,在KTV内突然发现他不见了,便与他联系,获悉他在派出所门前后,立即打车赶过来。可是刚到派出所门前,就发现宋某浩正用脚踹门,还没来得及劝阻已将门踹坏。
目前,宋某浩因涉嫌的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梅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