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帖

梅县一旅游公司私毁1.3万多平方米耕地

mz168 2018-5-18 12:50:36
     0

梅州梅县一旅游公司私毁1.3万多平方米耕地

羊城晚报记者介入调查,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这起违法行为被制止

网络图片

5月初,羊城晚报接到梅州市梅县区读者的报料,反映有人在梅县区松口镇盘龙村违法私毁超1万平方米耕地,准备建祠堂或纪念馆的情况后,记者介入调查。在梅县区区委、区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局、区文广新局的配合支持下,经过近一周的调查了解,及时制止了这起私毁耕地超1.3万平方米的违法行为,目前被毁耕地正在开展复绿工作。


位于梅县区松口镇盘龙村画眉山有一座800多年历史的邓氏太乙公古墓,该古墓2015年2月份就被梅州市人民政府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近两年来,某宗亲会总会却打着旅游开发的名义,与盘龙村第三、四村民小组违法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随后以捐资方式对这片土地进行动土平整。


记者从盘龙村委和某某邓家祠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中看到,该承包合同期限为七十年(2017年12月至2087年12月),七十年的承包款单第三村民小组为34万元。但所发包的土地面积却没有列明具体的平方数。此后,某某邓家祠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将原耕地上所种的果树等农作物拔掉损毁。


5月初,羊城晚报接到投诉以后,立即向梅州市政府和梅县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梅县区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报告,引起了梅县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5月9日梅县区国土资源局针对涉案的负责人邓某寿进行了问话调查,并派出工作组实地进行取证。


在接受国土部门调查中,邓某寿承认,该地块平整过程中至今是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没有办理相关的用地手续。经梅县区国土资源局调查后确认,两处被毁的耕地面积共计13500平方米。随后,国土部门向某某邓家祠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出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限他们在30天内恢复土地原状,进行复绿。


在舆论监督和国土部门的认定下,5月13日,涉案的某某宗亲会和某某邓家祠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人员进行复绿工作。


5月14日,羊城晚报记者又来到了松口镇盘龙村,只见涉案的违法土地已有序地进行复绿,邓某寿等人向记者表示:他愿意听候处理,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复绿工作,从中吸取教训。梅县区文广新局作为县一级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者,表示将积极介入此事,共同保护好邓氏太乙公古墓,为后人造福。


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处理中。(羊城晚报)

阅读 5793
收藏

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