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这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它在道路交通畅通、事故预防和秩序管理等方面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机动车辆号牌如居民身份证一样,是车辆的“身份证明”。 为了躲避监控,不少司机选择变造机动车号牌,甚至夜间出动以逃避检查。
2018年5月10日18时,五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巡逻中队民警在县体育广场路段执勤,18时22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悬挂粤M3XXG1牌小型轿车往大坝镇方向行驶,机动巡逻中队执勤民警看清粤M3XXG1车牌后,认定这辆车就是在前段时间设卡检查时冲卡车辆。
交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员停车熄火接受检查
停车后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员陈某(男、24岁,五华县河东镇人)表示未随身携带证件。在检査过程中,执勤民警经查询证实粤M3XXG1小型轿车涉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执勤民警依法开具暂扣凭证扣留机动车,并口头传唤陈某到五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
陈某对其驾驶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其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
以身试法换来的只有法律的严惩,请杜绝伪造、变造、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守法出行。(梅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