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15时27分许,蕉岭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蕉城镇蕉阳大道北某地产公司有人闹事拉横幅,影响周边商户居民的经营和出入。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有几名人员拉开横幅,大声叫嚷,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执勤民警现场收缴违法物品横幅五条,依法传唤涉事人员张某棋、张某华、丘某淼、郑某桥、黄某龙等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证,违法人员张某棋、张某华、丘某淼、郑某桥、黄某龙等人因与某房地产公司经营者汤某晖有纠葛,遂聚众拉横幅闹事。据了解,张某棋等人与某地产公司经营者汤某晖2017年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书,随着合作推进,汤某晖提出一些与合作协议书不符的条件和要求,影响了后续合作。张某棋等人多次与汤某晖谈判协商无果。5月26日,张某棋叫来张某华、丘某淼等人一同来到汤某晖经营的某房地产公司,再次沟通无效后,在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门口拉起横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张某棋处行政拘留八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张某华、丘某淼、郑某桥、黄某龙处行政拘留五日,但因郑某桥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