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梅州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一批案件13宗。其中重复案件3宗,重点案件3宗。我市已将这些案件转交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办理,要求迅速落实整改,立行立改。
这些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
兴宁市径南镇观亭村群众反映,该村黄岭背有一片生态林,有公司无视村民的抗议,将生态林开垦,种果树,造成生态破坏;
兴宁市黄陂镇群众反映,翁公水库是黄陂镇的饮用水源,近几年当地村民在水库里养鱼,投放大量饲料喂鱼,现在养殖的鱼越来越多,严重污染水源;
五华县华阳镇村民反映,华阳村龙湖村民小组连塘坑入口,存在很多违建房占用水田,恶臭的污水及建筑垃圾无处理直接排入大川涌,最后流入华阳河;
梅县区白渡镇建桥村梅州坑群众反映,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粉尘废水污染问题;
兴宁市大坪镇友联村群众举报,该村有人从大塘村载运稀土沙来洗沙,严重污染兴宁合水水库饮用水源和宁江河;
兴宁市城区群众反映,兴田路人民公园每天下午有六七摊用放音响唱歌,音量太大,有商家在小汽车装高音喇叭,在全城满大街跑,发出的噪声震耳欲聋;
兴宁市叶塘镇三变村群众反映,该村三变水库被养鸡场、养猪场、养鸭场、肥料厂的污水直排污染了,臭气冲天;
梅城市民反映,工业园区排污导致水质破坏,梅县区大面积种植速生桉树,严重破坏土壤和水源;
兴宁市东风路群众反映,明珠文化广场东风路的夜宵店长期扰民,没有环保设施处理的油烟直接排放到空中;
兴宁市水口镇益华村群众反映,该村3户村民从2015年起,无任何手续兴建养猪场及养鸡场,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影响村民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