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梅州市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21批案件7宗。其中重复案件3宗,重点案件2宗,均已转交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办理。
这些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
兴宁市黄槐镇槐东村群众反映,原广东省四望站矿务局办公大楼被人养猪,养猪规模为几百上千头,污水流进河里,污染水库;
五华县群众反映,长布镇鸿运酒楼旁边锯木厂产生粉尘污染,噪声扰民;河东镇茶亭岗一间电镀厂废水直排附近河流,污染庄稼;
平远县大柘镇河岭村群众反映,梅青北路旁的一间小作坊堆积的塑料散发臭味,生产噪音大,清洗塑料的废水直接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