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地质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黄伟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伟闻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财产;违反廉洁纪律,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多次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长期驾驶套牌车辆,违规办理并持有多张身份证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非法私藏弹药,涉嫌非法私藏弹药犯罪。
黄伟闻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法纪意识淡漠,贪欲膨胀,中饱私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多种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伟闻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黄伟闻简历
黄伟闻,男,汉族,1966年7月出生,广东兴宁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10月任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干警
1988年4月起历任共青团广州市天河区委书记、广州市天青经济发展公司经理、天群科工贸发展总公司总经理、林和街和沙河街办事处主任
2003年2月起历任梅州市平远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委书记
2003年12月起历任梅州市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
2013年4月起历任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6年11月任省地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