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政府、五华县纪委、五华县反贪局:
五华县潭下镇福灵村是属于五华县边远贫穷乡村之一,全村人口约1400人,无固定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上级党委政府对福灵村贫穷落后的状况非常重视,为改变福灵村贫穷落后的面貌,安排五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对口扶贫扶贫时间为3年(2013~2015 年),2016年至今安排省属单位挂点帮扶福灵村。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挂扶期间,全村定为贫困户帮扶的有63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每户安排约1万元的扶贫资金,共60多万元,但通过福灵村委支部书记叶丽霞发放时,每户贫困户只领取了1000元,而且还是分两次发放,每户其余的9千多元扶贫资金下落不明。63户贫困人口仍然得不到脱贫,与上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扶贫脱贫目标大相径庭!
现我们村民要求上级领导对福灵村原支部书记叶丽霞经手的60多万元(三年共140多万元)扶贫资金用途进行查处并向村民公布,还帮扶村民和全体福灵村民一个公道!
以上报告,恳请上级领导尽快调查落实。
此致
敬礼
五华县潭下镇福灵村村民
黄展环、李木森、黄金祥、黄耀群、连香、黄镜清、刘清凤、李文胜、李远雄、黄汉波、李金胜‘’黄广忠、朱丽霞、黄职华、吴玉梅、陈巧珍、李远红、曾会珍、黄福胜、李永青、黄德良、周明连、李孟安、黄国良、张兰芳、古思英、卓秋英、曾良华、李育杰、黄玉英、李远群、李育华、黄达良、李振古、张宏香、连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