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印发了《梅州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围绕扶贫领域腐败、涉黑涉恶等9个方面问题,分3个阶段为打响基层正风反腐攻坚战制定了路线图,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重点整治9方面问题 增强群众获得感
《方案》要求,要以村(居)、镇(乡、街)和县(市、区)直单位及其党员干部为重点,深化标本兼治,严肃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争通过3年不懈努力,巩固基层反腐高压态势,实现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得到全面遏制,农村政治生态更加清朗,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此次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将重点惩治9个方面的问题,均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
(一)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助推我市脱贫攻坚。
(二)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努力化解社会风险提升治理水平。
(三)严惩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严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五)严惩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基层群众权益。
(六)严惩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等问题,有效增强依法执政水平。
(七)严惩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八)严惩村(居)“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严肃换届纪律。
(九) 严惩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此次行动惩治的首个问题是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助推我市脱贫攻坚。我市将盯住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使用两条主线,聚焦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六个精准”要求,重点查处贫困户精准识别、危房改造和低保政策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等工作中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贪污挪用、优亲厚友、截留挪用、挥霍浪费、“雁过拔毛”等问题。
《方案》指出,要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我市将聚焦操纵经营黄赌毒、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破坏生产经营活动、“村霸”等黑恶势力,深挖细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问题;坚决纠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同时,严惩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当前将重点加强对有关部门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时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助力环保部门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工作,防止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此外,我市还将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决查处“三公消费”、津补贴发放、婚丧喜庆操办、办公用房等领域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我市还将重点惩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村(居)“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以及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等问题,为全面完成好基层正风反腐工作做出不懈努力。
分工明措施实 确保承诺兑现
如何实现3年目标,确保各项承诺得到兑现?记者了解到,三年行动将通过部署启动、重点整治和深化标本兼治三个阶段,采取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基层监督、开展专项巡察、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和加强教育引导7方面的措施来行动见成效。据了解,今年7月初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起为全面启动阶段;2019年为重点整治阶段,主要是对问题突出、案件多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街道)和村(居)进行重点整治,啃掉硬骨头,巩固压倒性态势;2020年为深化标本兼治阶段,主要是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产生的症结,深入研究分析原因,及时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不断建立健全基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方案》要求,我市要强化组织领导,通过分片督导、交叉督导、专项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落实监督责任。原则上,市纪委监委按照市直单位不低于15%、县(市、区)不低于30%,县级纪委监委按照直属单位和镇街各不低于20%的比例确定重点整治地区和整治单位。对正风反腐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下一级党委政府、纪委监委要发出书面提醒函,请其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及时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要严肃问责。(客都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