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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网警破获一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mz168 2018-8-30 16: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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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和省厅“净网·安网2018”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切实保护公民网络信息安全,近日,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网警部门主动作为,认真履行职责,成功侦破一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缴获作案电脑、手机、公民个人信息等涉案物品及电子资料一批。

今年5月28日,梅县区分局网警大队在侦办一案网络微信赌博案中发现其中涉案人员古某等人涉嫌利用网络以微信红包的形式进行“九点半”、“三公”等方式赌博,数额巨大,发现这一线索后该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合成作战机制,指定分管网警局领导牵头,抽调网警、刑侦、治安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通过两个月艰苦细致侦查,办案民警终于摸清了胡某飘、胡某龙两名阳江籍嫌疑人利用网上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实名注册微信号并组建微信群,为微信群红包赌博提供条件的基本情况。

在掌握确凿和固定相关证据后,7月20日,专案组在梅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指导下和阳江警方的支持配合下对嫌疑人进行收网,在阳江市成功抓获胡某飘(男,30岁)、胡某龙(男,31岁,均为阳江人)等两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扣作案电脑3台、手机10部、银行卡7张,在两人电脑上查获公民个人信息6000多条,成功破获该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并同步打掉一个涉案金额300多万元的下游组建微信群网上开设赌场犯罪团伙,抓获赌博嫌疑人17人,其中刑事拘留8人,行政处罚9人。


经查, 2016年底以来,胡某飘、胡某龙两人从他人手中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和微信号后,用买来的公民信息对微信号进行实名认证后,以20元至120元不等的价格转给他人,用于建立微信赌博群赌博,两人从中非法获利约10万元。

目前,胡某飘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经人民检察院批准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胡某龙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上述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均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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