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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为追债凌晨时分竟砸人门窗,三男子被拘

mz168 2018-9-7 17: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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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欠债人追回债款本是天经地义之事,遇“老赖”始终不还钱,怎么办?兴宁男子幸某宏(男,40岁)为了追回债款,竟选择凌晨时分,纠集朋友黄某华(男,37岁,梅县区人)、刘某生(男,38岁,江西省人)前往欠债人家中讨债,甚至损毁他人门窗。近日,梅县区警方破获一宗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抓获幸某宏、黄某华和刘某生等三人。

8月24日凌晨5点多,梅县区公安分局110报警中心接到报警城东镇石下村一群众报警称同村温某家的大门和窗户被人损坏。接警后,该局立即启用“智慧新警务”指挥云平台,向城东派出所下发处警指令。接到指令后,城东派出所民警快速反应赶往现场处置,现场将来不及逃窜的幸某宏、黄某华和刘某生等三人抓获,并缴获涉案车辆一部。


经查,嫌疑人幸某宏与温某是相识多年的朋友。两三个月前温某多次以各种理由口头向其借款达5万多元,但由于没有写下借据,温某一直以多种理由拖欠不归还,还拒接接听幸某宏电话,因而幸某宏始终未能追回借款,于是多次上门找温某追讨债款,可是温某一直不在家。8月24日凌晨,幸某宏与黄某华、刘某生等人在外宵夜饮酒后,由醉酒的黄某华(后经血液检验,黄某华的血液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11.2mg/100ml,属醉酒驾车)开着小车载着幸某宏和刘某生来到石下村温某家门口向温某讨债。在温某家门口,幸某宏等人多次大声呼喊,并拍打温某家大门。在惊扰邻居行为被阻止后,幸某宏等人非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反而返回小车上,拿出汽车防盗锁将温某家口摄像头打落,随后又将温某家的不锈钢大门、不锈钢窗户等肆意砸坏。

目前,犯罪嫌疑人幸某宏、黄某华、刘某生等三人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时黄某华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警方提醒,追债方式有千万,最好的解决方式莫过于用法律手段解决。任何非法的方式,均不仅不能达到追回债款的目的,还会因触及法律面临法律惩罚。同时民警也提醒欠债者因及时还款,这不仅是个人诚信问题,否则也可能因此涉及法律问题,得不偿失。(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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