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政府领导:您们好!大埔县城环二路41号和57号之间有一座老房子,其中有一部分老房靠近环二路,这部分老房被房主拆除建成3间二层的简易店铺(2间快递、1间饮食),建成的店铺违法侵占老房子的环屋小路及部分公用空地,这3间店铺的建起严重破坏邻居关系、影响社会和谐。2017年9月29日住建局职能部门派员现场勘察,并经核实,该3间店铺未办理相关报建手续。10月13日城市综合管理局现场勘查,大埔县湖寮镇环二路41号和57号之间有三间由老房子改建而成的店铺,已形成物件,建议走司法程序。2个执法部门就这样简单草率处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真是让百姓大跌眼镜、形象大损。现在国家正执行扫黑除恶、三拆三整治行动,希望大埔县执法部门排除险阻认真做事认真执法,对违法违建没审批的建筑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粤府〔2008〕10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立即停止供水、供电,强制拆除违建。